在幾年前我開始固定在生日時,拿出"K星異客"這部電影,再次滿足地觀賞。

  關於這部電影,其實我是某年在圖書館借回"烏托邦預言書"這本書,愛不釋手,進而知道他有拍攝成電影,從此之後,書與電影變成我最愛的電影與書之一。那裡頭的故事非常迷人,我百看不厭,那是發生在精神病院裡的故事,也是我一直以來特別有興趣的題材,電影鏡頭裏的灰塵、領人入戲的配樂、主角的墨鏡、邊看電影邊想起原著內容,把電影未能呈現出來的背景拼湊進去。但我仍然不清楚這是不是一個根據真實醫病過程撰寫而成的書。也不重要,你會不會常常跟書中主角的主治醫師有一樣的驚異:人類的腦,能有如此不可思議的轉變。據說我們人類的腦袋,已開發的區域只占非常小的部分,其餘仍不為人所知,這其餘的範圍在大多數人的一生,都是沉睡狀態,這不由得令我可以想像各種超能力的可能,或許難以置信的許多超能力,就是因為腦裡的某部分被開發了。為什麼,自然律法會決定我們的腦袋只開發這麼少呢?這讓我想起主角說的一句話:若是我將海豚的語言翻譯給你們知道,你們會用這個來傷害他們。或許是大自然認為,開發了全腦會有毀滅性的事情發生。

  每位病友,強迫學習白兔症患者豪伊、怕死的厄尼、覺得每個人都發臭的查克、憂鬱的貝絲,他們對我來說,都活生生的,活在書與電影裡面,通常看完電影之後,我會再回頭將書也看一遍,將遺忘的細節補回來,今年的回顧滿特別,因為是與朋友一起看,以往都是我自己在家獨自觀賞,我把它當成一個自得其樂的神秘儀式。我們將客廳的沙發移到電腦前面,小茶几放在沙發旁,擺著朋友帶來的芋頭蛋糕與檸檬乳酪蛋糕,還有影前我調來配蛋糕的蜜茶,有人一起看我是有點緊張的,因為這本來是我個人享受電影的時刻,多了個人坐在身邊,免不得會一直想著她是不是也同樣喜歡,我平常愛看的電影都是小眾片,品味跟一般人比較不同,有時也有點離經叛道(有的人會覺得很變態),所以我很喜歡的電影,在別人看來很可能很普通,不然就是不能接受,還好,朋友應該還滿愉快地看完這部電影,但我想以後這種時刻,一年一度的K星時刻,還是留給自己就好了,不然我無法完全乘光速到K星去,我想乘光速是需要聚精會神的,是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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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前陣子將自己多年的藏書捐了三分之二出去,頓時書櫃空了一大塊。選擇要捐的書、裝箱、寄出。望著保留下來的書籍,大都是與我嗜好相關的飲食文化與食譜、昆蟲圖鑑動物習性類、語言學習,往後仍需要即時查詢,小說散文幾乎沒留下來,除了將來可能會絕版的幾本,或是有特殊意義的書。偷書賊是其中一本我購買許久但還沒讀過,被我放在架上的蒐藏。想起當初買下這本書,是因為知道這是一本經典,一定不會令人失望的書,在拍成電影之後,已經有了電影封面版本,但我的是在之前就買的,我更喜歡原本的封面,那也是吸引我想蒐藏的原因之一,枯黃色,設計成像被輕微焚燒過,封面上有個死神。

  我卻在圖書館看了這部電影,有些還沒看過的書也捐了出去,因為想著"這些書想看的時候到圖書館借就行了!",村上春樹的書也只留下兩本,因為想著他的書應該不太可能絕版,"想看的時候到圖書館借就行了!",若真有絕版的那天,想必我也白髮鬢鬢,也借夠看夠了。電影長達130分鐘,超出視聽區規定的兩小時,還多續了時間,是部好看的電影,度過愉快的130分鐘。

  讓人想起我"曾"擁有過的書,電影裡有一幕女主角用指尖掠過滿排的市長夫人藏書,雖然我以前的書沒像電影中那麼多,但我有時也會像這樣"摸"著它們,好像在打招呼。我從小到大非常愛看書,我在鄉下長大,那是個山腳下的小村莊,沒有麥當勞百貨公司或圖書館,連鎖的超市也是在長大後才有,村裡唯一一家賣書的地方,應該說兼賣書的地方,是個文具禮品店,書大概只占店裡商品十分之一。我的零用錢常常花在那家店買書,有時因為書太少了,想看的都買了,就買回對當時還是國小生的我艱澀難懂的書,即使如此,我還是一邊困難地讀著,一邊很開心買了新書,那個時期我買下的書卻都沒留下,在一次搬家中,被家人丟掉了,但那並不是家人的錯,他們曾打電話來提起我的書,告訴我搬家時間,要我回去一趟將要搬走的東西整理出來,但我卻沒回去,心裡想著家人應該不會那麼狠心將我的書丟掉吧!但是我的算盤錯估了,或是,我可能從小就不是個一定要"佔有"甚麼的人,所以潛意識裡覺得無關緊要,也就沒有特別趕回去了。

  我這麼愛書,為什麼要把書捐出去呢?通常我有一個念頭後,不久後就會去實行它。突然有一天,我望著我的書櫃,有多少書看過一次就沒再看過?非常多本!而每次的搬家,包括幾年前的跨海搬家,相較起其他雜物,我本就不喜歡留東西存東西,書一直是最重,最大項的物品!我為什麼一定要"留下"它們呢?看過了不太喜歡的書、兩三年沒再翻過的書,說實話歷年來看著書慢慢增加在自己書櫃會有一種"滿足"的心理,想著年老時自己的藏書會有多少!但!我要一直帶著他們只因為這份心理滿足嗎?為了這份滿足每次搬家苦哈哈,我不禁去想,書不在"自己身邊"很要緊嗎?書不能捐出去後在圖書館,在漂書櫃,在文化局這些地方的書海裡嗎?讓書可以去到需要看書的人的地方,去他們的手中,比起立在我的書櫃兩三年沒再被翻開,不是更好?書籍的產生是為了分享,分享需要流通。就這樣,我想通了,我的書也去"流通"了。

  我有時候還是會很天人交戰,我的決定是正確的嗎?那帶著一點反悔懊惱,帶著可惜,但大多時候還是同意自己這個決定,也許我會長時間腦袋還是冒出"這樣好嗎"的想法,不知道這種想法會不會有天消失,我不知道,但我相信這是一個讓自己放鬆,也可以說讓自己學習放下的決定,雖然我很愛書,但說到底,書仍只是一個人的身外之物,比此珍貴的東西太多太多了,再說,珍貴的東西,通常是沒有重量的,是在腦中的,我看過的書,他們帶給我的感動,若曾帶給我感動,那也已經留在我腦中了,不是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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樹林街雖然叫樹林"街",不過滿長的,總共2.5公里,分一段跟二段

走起來很舒服,跟它的名字一樣

從樹林街二段終點走起,對面是偌大的水萍塭公園,家就在附近,這間小七與楊記火鍋都很常去,楊記平價好吃,用餐又舒適,而且有香菜

過國華街後有家最近開張的背包客棧"快活慢行",隔壁的臭臭鍋有去吃過一次,不過不合口味,雖然離家很近,但也沒再去光顧過了

加上開了楊記,想吃平價小火鍋自然就往那裏跑(香菜香菜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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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月光下,有一棵蘋果樹

  木村秋則阿公種蘋果的書,最近兩本都看完了。第一本"這一生至少當一次傻瓜"是某天突然閃過腦海,非常想看,便馬上找了時間進書店買下來,這本書在2009年出版,那幾年我待在書局上班,書架上一直存放著這本書,對我來說並不陌生,也覺得一定是本好書,每日理書幾乎都會打上照面,真正拿起書來讀,卻已經是離出版七年後了。看完了第一本之後,很快地也跑到圖書館將第二本"蘋果教我的事"借回來讀。

  本文開頭的那句話,是書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話,因為這句話的出現,實在是太詩意了!木村阿公因為種蘋果多年"無結果",走投無路,認為只能以死明志,便帶著繩子走到山上去尋短。然而繩子在拋出去的時候卻烏龍地從手上滑飛了出去,掉到一旁的斜坡,在他走向斜坡撿繩子的時候,看到了那顆蘋果樹(實際上是一棵橡樹)。那畫面著實停留在我腦海裡,木村阿公、月光、蘋果樹。在續讀其餘章節時,這畫面與這段話,都常常再次浮現。除了這句印象深刻的話以外,還有一件木村阿公會做的事,也讓我讀得津津有味,那便是他會和蘋果樹說話。為甚麼呢?因為讓我想到我常常會和動物說話,不只家中的貓,別人的狗,就連小不隆冬的昆蟲、蜘蛛,我也會和牠們說話。

  我每天都和家裡的貓說話,稱讚牠雖然年歲漸增卻保養有加,"你怎麼那麼厲害,可以跳那麼高!""你怎麼可以20歲了卻都看起來不老!""你好可愛喔!謝謝你陪伴我!"家裡飛來的蛾我也跟他們說話,"沒看過你耶!""你今天要在我家過夜嗎?""你長得好漂亮喔!"打掃的時候若看到蜘蛛與他結的網,我便先略過那一區,花點時間告訴他,"你趕快把網收一收,這邊我要打掃了啦!我晚一點再過來看你收好沒,你不要走到旁邊去,我在用水會噴到你喔!"有次夜晚走在公路上,那公路很窄,我必須緊靠著路旁的白線走路,以避開左側頻繁經過的汽機車,有些路段沒有路燈,白天走路時,我會小心儘量不要踩到路上的馬陸及昆蟲還有毛毛蟲,但因為那次是晚上,視線不良,我根本無法避開他們,於是便邊走邊對著草叢處說:你們不要到馬路這邊來喔!我現在看不清楚,會把你們踩扁!踩得扁扁的!知道嗎!當然,一方面也是說給蛇類聽,夜晚在山區公路上走路,要是踩到蛇就要被咬上一口了。

  家人對我會跟動物說話已經習以為常,有時他們會問我:你剛剛在跟我說話嗎?我則回答我是在跟新來的蛾說話,或是我在跟豆豆(家裡養的貓)說話,但對於植物,我"倒是沒有很多話"想對他們說,但並非覺得他們聽不懂,而是單純地"沒有想對他們說甚麼"而已,想想也難怪,為什麼我陽台上的植物總是被我種壞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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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步行旅遊因為速度比騎自行車及機車環島慢很多,所以能夠遇上更多人,免不了人家會好奇詢問為什麼要用走路環島?每每被問一次,也是讓自己再重新思考一次,但45天走下來,這問題對我來說仍然很難回答!我並沒有一個"華麗"的理由讓我推開大門出去走,想來想去我最後的回答常常是:ㄜ,因為我很喜歡走路。

  有的人聽見我的答案,還是會不相信只是如此簡單,會接著探究一定背後有甚麼"隱情",有的人不太相信我真的用走路環台灣嗎?會問真的假的?在教會借宿的時候,他們問我環島原因,是一個自己的心願或是在還願?我只能回答我喜歡走路,所以決定用走路的方式環島,心裡想怎麼辦,會不會理由太"無聊"不讓我住啊?還好沒有,只覺得這個隻身突如其來的女生有些奇怪吧!(真心感謝長老及教會裡的人接納我住下,他們是頭一遭遇到這樣的事,在保守的山區我這個意外的訪客打擾了他們,他們還是打開心房悉心幫我安排)我對大家一籮筐的疑問並不覺得困擾,就像我說的,這是讓我重新思考的機會,也是與大家聊天的機會,也沒有發生過回答了太多次答的意興闌珊的情況,只是這個問題對我有點難,應該說對我來說其實很簡單,就是想走,所以有時會添加一些自己的"幽默感","因為喜歡走路,所以想不如一次走個夠!""我就是喜歡走路,我沒有失戀喔!""因為我騎機車環島過了,不喜歡騎自行車,所以跳過自行車,直接走路環島""因為我剛好有時間(除了要說走就走,也真的需要有時間的)"或是說"因為想給自己一段長途旅行"

  在路上遇到徒步環島的人,我也會問他們這個問題,我說因為我好難回答啊!大家的答案其實跟我相去不遠,喜歡旅行,不覺得走路苦,也許是種自我挑戰吧(日本籍徒友好像撿了一個理由般回答我,他一定也覺得沒怎麼複雜的理由吧!)和我談天許久的陳先生說:你是在找尋未知。村上春樹在"你說!寮國到底有甚麼?"書中寫道,就是因為要尋找那"甚麼",所以出發。是啊!就是因為想知道"會有甚麼",想知道"那裏有甚麼",所以出發,一探究竟。那些別人覺得苦的,像一開始每天晚上要用針線將大小水泡擠出來並包紮,在路途上都是一種樂子,曬太陽,下大雨,口渴肚子餓,好像只有這樣才能感受到"我現在正在路上"

  環島前看了"在家環遊世界,400沙發客住我家"這本書,書裡作者招待世界各國的背包客到家中住宿,有人0元環歐,有人搭便車環遊世界,還有人駕船遊世界,我便覺得,我只不過是出去野餐啊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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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環島之時,算算總共住過八間背包客棧,大概是住三四天自己搭的帳篷,然後住一次背包客棧的頻率。在花蓮台東一帶,倒是有三天時間連續入住不同地點的背包客棧過,對想節省旅費的徒步旅人來說(我也是),算是奢侈,背包客棧一直很吸引我,那連續三天的探訪,也是因為自己的好奇心,想多在東部的客棧裡頭結識旅行的人也是其中一個原因。

   說到背包客與背包客棧彼此特有的默契,是我一直以來都能感覺到的。經營者不管為不為賺錢為最大目的而開設背包客棧(不可能做虧本生意,但就開設的種種原因,比如興趣,拿來與賺錢做比例),鮮少會讓人嗅到與一般旅社同樣的氣息,商業氣息吧!而那並非刻意掩飾的,是經營者本身散發出來的。因為喜愛背包客,而決定開一家背包客棧,在我喜愛的背包客棧空間裡,都聞的到這種孩子氣的氣息。適合你的背包客棧,首先在網頁上就能夠吸引你了,那種感覺很奇怪,你就是知道這間就是你今晚想住的地方,而且百分之90那直覺都是正確的,那條隱形的線,確實而強力地連結著兩方。以徒步環島來說,選好客棧撥完電話訂房後,就是加緊腳步在約定時間前到達,通常決定住背包客棧都是天色差不多晚了,沿途也沒有看見想紮營休息的地方,也累了不想到處問借宿了,否則天色早的時候,還能走,不太會直接想到要找客棧住。八間客棧都沒有要求先匯訂金,不知道為什麼,這一點總讓我覺得非常體貼,我想像去到背包客棧住宿的人,很多都會是徒步客、登山客、單車客等等,因為有趕路的因素,說難確定到達時間也不是那麼地難,但是能夠不匯訂金,趕路時總是能夠放心一些些,少了"萬一趕不到"的心理負擔,我"深信"這是老闆給予旅人的方便,不管到底是不是,我願意這樣一直相信著,被體恤著。

  老闆們一般一開始不會對你的旅行多問,儘管那時我自己揹著大登山包出現,老闆們一般都表現得很淡然,表面好像沒興趣,但我心裡卻覺得主要的原因是,他們知道旅行的人累了,要漱洗休息了,問太多,會讓客人更疲累,通常與老闆們會熱絡起來,都是由我這邊開始主動攀談,在放下行李,洗好澡,換上乾淨衣服後,若還有精神,就會在客棧到處晃晃,此時老闆見你仍神清氣爽,也才不怕你疲累,陪著你聊天,問問你的旅途,這實在是非常有技巧的一件事,有別於旅館一致性的服務,背包客棧的氣氛要非常心靈相悉,如果我是老闆,大概常常會按耐不住好奇心,一連串問很多問題吧!

  每次住背包客棧,確實都有回到家的感覺,倒不是回到自己的家,而是回到"旅人空間"那個家,即使當天只有我一個房客,還是被旅行感充滿著,當然,有多一點人可以交談比較有趣,我可以將我旅行的情緒情感釋放出來,也接收別人的情緒情感,那種感覺如同把日記寫完了一樣,旅行中滿溢的感情得到了平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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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徒步環島的第13天,人在斗六。在這裡遇到給我薄荷棒及明礬粉的陳先生。照著自己平常的習慣,雖然聊的很投緣,雖然相處了一個上午,雖然....但是我還是沒有刻意留下對方的聯絡方式,只問了該怎麼稱呼,我姓陳,他答。到達二水時,與跟二水認識的朋友提起陳先生,當然我也沒有與陳先生的合照,我說過些時候也許當我再到斗六時在人群裡遇見他,我也認不出他了。現在離當時的時間,過了兩個月,我卻還記得他的長相,那是張非常溫柔的臉容啊!使我常常想起他的,是他特地跑去買來給我的薄荷棒。

  小圓筒型,底座紅色,蓋子白色的那種薄荷棒,從回來之後我就一直放在外出的背包裡,隨身攜帶,坐火車空氣悶時,愛睏時,還有在外面上洗手間時,我都會打開背包,將薄荷條拿出來,往兩邊的太陽穴揉揉轉轉,在外面上洗手間前則塗在人中鼻孔周圍,這樣再臭的廁所也不怕啦~這是我後來開發的薄荷棒新功能。薄荷棒拿出來一次,就想陳先生一次。薄荷香氣將我帶往人來人往的斗六街上,也將我回送到搭陳先生便車時,斗六到二水間明媚山間風光,那些我們騎著機車,飄散在風裡的碎語,陌生的隔閡吹散,年齡的隔閡吹散,昨日與明日的他與我都吹散,在山間騎著機車交談,就剩下今日今時的我與他,暢快地說著彼此對生活的想法與對事情的做法,他說他的朋友有時覺得他難搞,但那只是因為他與他們沒有共通話題,我接著說我的朋友有時覺得我話少安靜,但那也只是因為我對他們說的沒有興趣,他說他跟家中兄弟姊妹們外食的喜好不同,他們喜歡常跑去吃新鮮的店,他則喜歡自己在家裡,哪怕泡一壺麥片冰在冰箱,也吃得很滿足,我說是啊是啊!我也最喜歡自己在家裡準備東西給自己吃了!

  二水終究是到了,我在二水的7-11下了車,道別時彼此相望著,好像在把今日的相遇一起各自放進心裡,我想給他一個擁抱,於是說:你有多久沒擁抱了呢?然後張開雙手上前擁抱了他,之後美麗的二水也成為我環島行最喜歡的地方,第一次回訪選擇的地方就是二水,那裡有我認識的三位新朋友,還有7-11前與陳先生道別的回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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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不知道大家都如何看待書本裡面的錯字?

   正當津津有味像個第三者走在作者筆下的場景時,突然出現了一個錯字!每次我都會立刻被那個字打回原形,從書中世界被打回家中客廳的沙發上。前幾天得知村上春樹出版了新書,因為是我非常喜歡的作家,馬上就前往書店買下了。第一次提喜歡的作家寫的書,卻是因為在他的書裡發現了錯字,好像不是一位書迷該做的事?不果從以前讀他的書,那麼久時間以來,記憶裡好像沒有在其他本書發現過錯字,每次看書時發現錯字,還會想著如果是村上春樹的書就不會有,讓人讀起來很放心。但是這次的新書卻在結尾篇讓我看到了一個錯字呢....

   書裡的那段話這樣寫著,"熊本縣有這樣的需要嗎?" "我們不會了解到那理"

   那裡的裡,被刊成理由的理了...........

   我常常想著書籍的審查人員,對著厚厚的,待出版的書,逐一檢查每個字句,當中最重要基本的,是不能夠有錯字吧?沒有發現錯字然後送到印刷廠,書就那樣嘩啦啦印刷出版回不去了,村上春樹應該不會知道台灣版的"你說,寮國到底有甚麼?"裡面有一個錯字,那台灣負責出版此書的公司會不會得到這個消息呢?我胡亂地想著....但這種事就算知道了,也就是回不去了。也許這次審查村上春樹書籍的人員在尾段的那一刻打了瞌睡,平常審查村上的書時從來都是很用心的(所以我會有村上的書可以放心投入看的記憶)總之不知道審查到那個字時到底發生甚麼事,導致"理"字成功躲過眉目,"順利"地上市了。"理"字暗暗地竊喜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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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途旅行像部緩慢行駛的列車,需要氣定神閒地開,任何來到眼前的事物、風景,都必須想作是美好的安排,才能繼續悠悠地往下個目的去....

除夕夜,吃完飽餐,在睡前進浴室打開水龍頭,準備放缸水舒服地泡泡澡,好忘掉今天做壞的山藥咖哩魚

上次泡過柑橘浴與綠茶浴,這次加了小蘇打,邊聽著夜晚12點各家過年的鞭炮聲,邊準備音樂及一杯補充水分的熱茶

誰知道放到一半瓦斯沒了!

這麼剛好在除夕夜用完瓦斯,在浴室望著半缸水,想著這幾天也不知道有沒有人送瓦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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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不投 意不合 兩相平行....

徒步環島之時,45天的旅程裡,漸漸培養出解讀別人眼神的直覺

我想這是旅行的人久而久之都會訓練出來的能力

因為旅行要開心,必須要將自己完全交出去

交給大自然 也交給路途中 每個向你迎面而來的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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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條街就在家附近,不用坐公車就到的了

要走國華街也很期待,算是很熟悉常去的街,台南無人不知這是條"好吃好逛"的街

國華街一段從健康路起始

在前段就有家手作用品店,店有在照顧街貓,之前每次走過就會望望有沒有貓客

碰巧拍照時來了隻小黑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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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MAG1510.jpg

乘坐15號路線公車到大林路起點

現在公車系統都做得很好,可以馬上查到公車到達時間,如果還很久,就可以到附近逛一下,或坐著找找事做,不用再眼睜睜地等著了

今天大林路的徒步有兩個重點:一是到路尾的跳蚤市場問賣貓跳台的事,二是到也在路尾的阿輝黑輪吃東西!

之前在網路上得知這家名店,坐公車時也常經過,每次在車窗上看著滿滿的人跟傳統店面的模樣,令我非常好奇

在竹溪寺下車,一下車就看見這個機車路考練習場,以前經過這裡,沒看見機車時,還以為是個賽車場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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