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  前陣子將自己多年的藏書捐了三分之二出去,頓時書櫃空了一大塊。選擇要捐的書、裝箱、寄出。望著保留下來的書籍,大都是與我嗜好相關的飲食文化與食譜、昆蟲圖鑑動物習性類、語言學習,往後仍需要即時查詢,小說散文幾乎沒留下來,除了將來可能會絕版的幾本,或是有特殊意義的書。偷書賊是其中一本我購買許久但還沒讀過,被我放在架上的蒐藏。想起當初買下這本書,是因為知道這是一本經典,一定不會令人失望的書,在拍成電影之後,已經有了電影封面版本,但我的是在之前就買的,我更喜歡原本的封面,那也是吸引我想蒐藏的原因之一,枯黃色,設計成像被輕微焚燒過,封面上有個死神。

  我卻在圖書館看了這部電影,有些還沒看過的書也捐了出去,因為想著"這些書想看的時候到圖書館借就行了!",村上春樹的書也只留下兩本,因為想著他的書應該不太可能絕版,"想看的時候到圖書館借就行了!",若真有絕版的那天,想必我也白髮鬢鬢,也借夠看夠了。電影長達130分鐘,超出視聽區規定的兩小時,還多續了時間,是部好看的電影,度過愉快的130分鐘。

  讓人想起我"曾"擁有過的書,電影裡有一幕女主角用指尖掠過滿排的市長夫人藏書,雖然我以前的書沒像電影中那麼多,但我有時也會像這樣"摸"著它們,好像在打招呼。我從小到大非常愛看書,我在鄉下長大,那是個山腳下的小村莊,沒有麥當勞百貨公司或圖書館,連鎖的超市也是在長大後才有,村裡唯一一家賣書的地方,應該說兼賣書的地方,是個文具禮品店,書大概只占店裡商品十分之一。我的零用錢常常花在那家店買書,有時因為書太少了,想看的都買了,就買回對當時還是國小生的我艱澀難懂的書,即使如此,我還是一邊困難地讀著,一邊很開心買了新書,那個時期我買下的書卻都沒留下,在一次搬家中,被家人丟掉了,但那並不是家人的錯,他們曾打電話來提起我的書,告訴我搬家時間,要我回去一趟將要搬走的東西整理出來,但我卻沒回去,心裡想著家人應該不會那麼狠心將我的書丟掉吧!但是我的算盤錯估了,或是,我可能從小就不是個一定要"佔有"甚麼的人,所以潛意識裡覺得無關緊要,也就沒有特別趕回去了。

  我這麼愛書,為什麼要把書捐出去呢?通常我有一個念頭後,不久後就會去實行它。突然有一天,我望著我的書櫃,有多少書看過一次就沒再看過?非常多本!而每次的搬家,包括幾年前的跨海搬家,相較起其他雜物,我本就不喜歡留東西存東西,書一直是最重,最大項的物品!我為什麼一定要"留下"它們呢?看過了不太喜歡的書、兩三年沒再翻過的書,說實話歷年來看著書慢慢增加在自己書櫃會有一種"滿足"的心理,想著年老時自己的藏書會有多少!但!我要一直帶著他們只因為這份心理滿足嗎?為了這份滿足每次搬家苦哈哈,我不禁去想,書不在"自己身邊"很要緊嗎?書不能捐出去後在圖書館,在漂書櫃,在文化局這些地方的書海裡嗎?讓書可以去到需要看書的人的地方,去他們的手中,比起立在我的書櫃兩三年沒再被翻開,不是更好?書籍的產生是為了分享,分享需要流通。就這樣,我想通了,我的書也去"流通"了。

  我有時候還是會很天人交戰,我的決定是正確的嗎?那帶著一點反悔懊惱,帶著可惜,但大多時候還是同意自己這個決定,也許我會長時間腦袋還是冒出"這樣好嗎"的想法,不知道這種想法會不會有天消失,我不知道,但我相信這是一個讓自己放鬆,也可以說讓自己學習放下的決定,雖然我很愛書,但說到底,書仍只是一個人的身外之物,比此珍貴的東西太多太多了,再說,珍貴的東西,通常是沒有重量的,是在腦中的,我看過的書,他們帶給我的感動,若曾帶給我感動,那也已經留在我腦中了,不是嗎?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豆豆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